南方科技大学综合档案室积极组织开展新修订《档案法》学习活动

2021年3月23日 返回上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修订通过,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档案法》的修订是我国档案工作的一个新里程碑,对档案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和全国的档案工作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及时传达学习贯彻新《档案法》,提高档案室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及档案法治意识,南方科技大学综合档案室于2021年3月组织了新一轮的《档案法》学习活动,此次活动贯穿整个3月,采取了档案室内部分享学习与组织面向全校公开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旨在提升学校档案工作专职与兼职人员业务素养的同时,塑造积极学习档案知识的良好氛围。

3月2日下午,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综合档案室主任刘粤宁首先为大家详细剖析了新修订《档案法》的具体条目,既提出了对于新修订条目的自身理解,也抛出了一些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疑问供大家思考,最后还分享了自己在学习时候的方法总结和心得体会,为此轮的学习活动开了一个好头。是日,档案室实习生谭钰婷也进行了分享,谭钰婷通过《档案法》修订的背景、意义、亮点以及新《档案法》背景下的档案公开利用等角度,阐述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3月2日的学习分享会

3月9日,综合档案室组织了第二次学习活动,分别由林育楠、党骐、李冬娜老师进行学习分享。首先是林育楠老师,他结合了自己以往从事收发文工作的经验,从新《档案法》条目中的文字细节入手提出了一些问题供大家讨论,最终在集体讨论中形成了新的认知,提升了全体人员对于《档案法》的理解程度。接下来,党骐老师和李冬娜老师分别从研究档案馆利用档案办展览及解析档案主管单位的角度,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在学习法律条文本身的同时,也注意结合了档案室本身的业务,尝试思考如何在新《档案法》实施的背景下,突破创新,将档案工作做活做强。

3月9日的学习分享会

3月16日,我校档案工作的资深人员杜娟老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在档案室内分享了我校声像档案工作的现状与提升建议。声像档案相比传统的文书档案,具有记录内容更丰富、保存难度更大等特点,目前我校的声像档案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材料并未收集到档案室保存,需要多向各单位档案专员做相关宣传,提升他们的声像档案意识,同时细化相关制度,打好工作基础。当日,校档案工作顾问、原深圳市档案馆研究馆员方燕老师还讲解了新《档案法》施行背景下的档案信息化工作要点,介绍了电子档案的“十二字要素”和档案信息化的发展路径概览,为南科大的档案信息建设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3月16日的学习分享会

3月19日,校档案工作顾问、原深圳市档案馆研究馆员方燕老师为全校的档案专员做了题为《学习贯彻档案法促进学校档案工作发展》的专题讲座,方燕老师从《档案法》修订的情况概要、《档案法》修订的意义及作用、《档案法》修订内容要点解读、新形势下高校档案工作的新任务四个方面对新档案法做了全方位的阐述,不仅介绍了《档案法》新修订的内容,也科普了从法理角度体现出的此次修订重大意义,内容新颖,干货十足。方老师在讲座最后也为南科大发展档案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学校从体制机制上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的工作计划,建立更加规范的制度体系,加快信息化战略转型。此次讲座吸引到了全校40余名档案专员参加,也为本轮《档案法》学习活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3月19日方燕老师做专题讲座

参会人员大合影

本轮学习活动标志着我校综合档案室全年业务学习项目“兰台小课堂”的正式开启,也是档案室建立学习型组织的一次重要尝试,对在南科大范围内推广档案知识,提升教职工档案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文字:党骐

图片:综合档案室

编辑:姚诗琪